澳洲總領事館
香港
同時為駐澳門的官方機構

公證服務: 擬結婚通知書

按《1961婚姻法》規定,申請人必須發出書面的擬結婚通知書予經授權的婚姻監禮人,方能在澳洲舉行合法的婚禮。

第一步 - 預約申請。當你在網上預約時,請選擇擬結婚通知書服務。如果選擇錯誤,我們可能無法提供服務。有關網上預約的詳情,請瀏覽預約服務

Book an appointment with Australian Consulate-General Hong Kong using SetMore

第二步 - 在預約時間親臨領事館。

所需文件:

  1. 護照/香港身份證。
  2. 已填寫的擬結婚通知書不要預先在表格上簽名。
  3. 信用卡或EPS卡繳付費用。請登入以下網頁查閲。

第三步 -  將你的表格遞交經授權的婚姻監禮人。 你不能在領事館遞交表格。 你可以在這裡找到婚姻監禮人的名單。 有關在澳洲註冊婚姻的資料,請參閱澳洲生死及婚姻註冊署

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