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訪澳洲總領事館須知
澳洲總領事館只准許經已在本館預約系統登記之人士進入領事館內。當申請人出席預約時,其他陪同人士請前往其他地方等候。如申請人出席預約須帶同其他協助人士陪同出席,請在「備註」部分登記該人士資料。
所有到訪領事館人士(不論任何預約狀況)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通過保安檢查及接受體溫檢查,以確保安全。
有些服務只限郵寄方式提供;
公證或旁注
如需要這服務,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 以獲取更多資料。
無結婚障礙證明書
如需要這服務,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 以獲取更多資料。
所有公證服務均需要預約。有關網上預約的詳情,請瀏覽預約服務。
一些澳洲聯邦及州的法例規定,某些文件須由澳洲領事人員見證簽署,或經過指定手續,才能用於法定用途或澳洲法院上。在澳洲,公證服務一般由律師、太平紳士和國際公證人提供。而香港的律師、太平紳士和國際公證人通常亦可提供相同服務。
澳洲領事人員會為澳洲公民提供公證服務。此外,如文件由澳洲簽發,或將用於澳洲,或所需之公證服務乃出於澳洲聯邦、州或當地政府要求,領事館也會提供所需公證服務。我們不能提供有關簽證與移民的公證服務。如需更多資料,請查閱本網址的簽證與移民網頁。
領事人員不能提供特定法律要求的意見,包括哪些文件需要簽名或認證。閣下到訪澳洲總領事館時,請確保出示正確的有關文件,並就公證服務提供正確指引。如閣下未能確定有關見證簽署文件的法律要求,請自行向法律顧問查詢。
見證文件簽署時,澳洲政府及澳洲總領事館並不能確保此文件的法律效力及其內容的準確性。
以下是我們可提供的公證服務的簡介。如需詳情,可瀏覽http://www.smartraveller.gov.au/services/legalising-documents-overseas.html網頁。
所有服務均有收費
公證服務
- 認證或旁注 (包括教育文件)
- 無結婚障礙證明書
- 核證文件副本及護照核證信件
- 簽發香港無犯罪紀錄之申請信
- 物業買賣和按揭文件
- 擬結婚通知書
- 見證文件之簽署 (法定聲明和誓章)
- 見證澳洲駕駛執照續期之簽署
提供公證服務的職權
需要公證服務之人士,須出示證明, 確認領事人員有為其提供公證服務的權力。
閣下應向法律顧問和/或要求有關文件的機構查詢,確保他們認可領事人員提供的公證服務。
辦公時間
所有公證服務均需要預約。有關網上預約的詳情,請瀏覽預約服務。
某些文件需時兩個工作天,請查閲該文件之準則。
所需證件
請帶同附有姓名、簽名及相片的證件,例如護照或附有相片的駕駛執照等。某些文件會要求申請人出示多種證件,請詳閱閣下文件上的指引。
請留意領事人員並不能夠核證任何人士的身份,因此我們並不能提供確認相片乃申請人這項服務。
你必須出示由澳洲執業侓師,業權轉讓持牌人或按揭提供者(如銀行等)的書面指示,領事人員才可見證買賣物業或按揭文件簽署。
其他提供公證服務之機構
澳洲領事人員並非太平紳士或國際公證人。
閣下應向要求有關文件的人士/機構查詢,領事人員的簽名是否能有效代替太平紳士或國際公證人的簽名。如要求有關文件的人士/機構特別註明必須要國際公證人的簽署或見證,請聯絡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查閱香港國際公證人之名單。
閣下亦可查證香港之專業人士(如醫生或會計師)能否為閣下之文件見證簽署,包括同時在澳洲取得專業資格,但現居香港之專業人士(如澳洲會計師)。
如在澳門,請瀏覽澳門的公證服務。
不可提供的公證服務
'Identifiers Certificates' 或 'Verification of Identity Certificates'
領事人員可簽署與買賣物業或按揭有關的DFAT Identity Certificates。領事人員將不會簽署任何與買賣物業或按揭有關的'Identifiers Certificates'或'Verification of Identity Certificates'。閣下應在到訪總領事館前向你的澳洲代表查詢需攜帶哪些文件來辦理所需之服務,或DFAT Identity Certificates是否適合。領事館不能提議閣下哪些文件需要領事人員見證簽署或核證文件副本。
領事館的職責只限於:
- 核證身份副本(如護照等)或所需文件副本(如差餉通知書等);
- 簽署DFAT Identity Certificates;及
- 見證閣下在土地/物業買賣文件上的簽署(如土地轉讓表格,委託代理人授權書等)
如需更多資料請到Smartraveller網頁,查閱 “Selling or buying land or property in Australia?”。
不反對信 (Letter of No Objection)
領事館將不會代表澳洲政府提供不反對信 (Letter of No Objection)。
閣下到訪澳洲政府/大事館/總領事館辦理公證服務時,請確保出示正確格式的文件,並就公證服務提供正確指引。如閣下未能確定有關所需公證服務的法律要求,請自行向法律顧問查詢。澳洲政府及在海外的澳洲大事館/總領事館並不能確保公證文件的法律效力或其內容的準確性。已付的公證服務費用恕不退還。
你可以對本館的領事、公證和護照服務提供意見。如需要更多資料,請瀏覽你的意見。